魯興律師張立軍 發表于 2020-9-20 11:30 可以以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為由,要求經濟賠償金及支付工資,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最多十一個月的雙倍 ...
小天 發表于 2020-9-20 11:58 不是干幾年賠幾年么
都是名字惹的禍 發表于 2020-9-20 12:01 兩年之內!超過兩年陪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