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學生家長注意:
學校組織成立志愿者服務隊,固定上崗時間、地點,每處護欄開口編號處固定一至兩名志愿者,定點收攏學生,統一帶隊過馬略。接送學生車輛到達接送點停靠后,只準學生右側上下車,駕駛員及陪同人員均不得下車。
上學時間,家長須在編號開口處臨時停車下客(許可限停1分鐘),學生須提前在車內收拾好書包等物品,下車后由志愿者接至人行步道集合,所送車輛須立即駛離。放學時,學生在校內按“號”組隊,由志愿者分別帶至約定編號點。家長應延后到達編號點,變“車等人”為“人等車”,改變以往長時占道停車亂象。
學生上車后須立即駛離,以方便他人再次治車接應。非機動車須在非機動車道內通行及路側臨時停車接送。學生上下車后立即前行駛離,應注意避讓橫過非機動車道的其它學生,嚴禁在非機動車道內掉頭和逆向行駛。家長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自覺配合志愿者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