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煙花共享藍天、共創文明典范城市
——致廣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廣大市民朋友們:
《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以下簡稱《禁放規定》)實施四年以來,大家自覺遵守、全民參與,攜手共創“泉城藍”,禁放煙花成為我市文明建設的靚麗名片。
2022年是打贏大氣治理攻堅戰、守護擦亮文明金牌的新起點。當前,春節將至,北京冬奧會開幕在即,為進一步做好全市禁放工作,讓我們迅速行動起來,同心同德、齊心協力,共同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標”。
現將2022年禁放工作要求和《禁放規定》的相關內容告知大家,請自覺遵守,模范執行。
一、實施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臨時措施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秋冬季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同心共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我市實施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臨時措施,全年其他時段按照《禁放規定》執行。
二、本市下列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槐蔭區、章丘區全境;
(二)長清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平陰縣、商河縣城區范圍內的區域。具體區域由縣(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三)縣(區)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劃定并向社會公布的其他禁放區域。
三、上述區域之外的下列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機關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橋,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大中型水庫管理區;
(八)商場、集貿市場、風景名勝區、公園、室內公共娛樂場所、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
(九)高層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層建筑物施工現場;
(十)縣(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的其他場所。
四、重污染天氣期間,本市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泉城是我們共同的家園,愛護她、呵護她是我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攜起手來,做一名倡導文明、引領新風的傳播者,讓“泉城藍”成為市民的共享福祉。
市禁放辦鼓勵廣大市民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違規燃放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對舉報有功人員兌現獎勵。舉報電話:110。
祝市民朋友們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濟南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