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交管局“夏季行動”要求,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于8月18日—20日在全市開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暨全市第三十一次酒醉毒駕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此次行動共查處涉酒違法166起,其中酒駕112起、醉駕54起。
酒駕醉駕及其危害
飲酒駕駛為機動車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
醉酒駕駛為機動車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酒精會麻痹人體機能,包括視覺、觸覺,影響判斷和操作能力等,讓駕駛行為變得危險。
視覺:一般人在正常狀態(tài)下的視野可達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08%,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駕車極易產(chǎn)生危險。
觸覺:飲酒后,人的手、腳觸覺能力會大大降低,可能導致駕駛人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判斷和操作能力:飲酒后,人對聲、光等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無法準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疲勞程度:飲酒后,人會出現(xiàn)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無異于“閉眼開車”,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
酒精會麻痹人的心理,讓駕駛人輕視甚至無視酒駕的危害。
自以為沒醉:飲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現(xiàn)超乎尋常的“自信”,自認為還能夠開車,對酒駕危害重視程度不夠、防范心理較差。
心存僥幸:一些駕駛人認為“不會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還有駕駛人認為“就開一小段沒事”。但誰也無法預料危險的發(fā)生,喝酒不開車是駕駛人應當具備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識。
酒醉毒駕違法整治還將繼續(xù),
請廣大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guī),
拒絕違法駕駛,安全文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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