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 章丘公安持續加強 對網絡謠言的打擊整治力度 依法查處肆意造謠傳謠的違法行為 清理網絡謠言信息 全力維護清朗網絡環境近日 章丘公安打擊處置一起網絡謠言案件
近日,章丘區網民黃某某為為泄私憤并吸引他人關注,使用個人網絡平臺賬號編造虛假信息,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不良網上影響。章丘公安依法調查,黃某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黃某某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171320g6jjbdxqzdj42mx6.jpeg (0 Bytes, 下載次數: 143)
下載附件
2024-4-9 17:13 上傳
網絡謠言是指:通過網站、音視頻平臺、聊天軟件等網絡介質傳播的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信息。 1.自然災害類網絡謠言。指捏造某種災害即將發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發生災害的危害性信息,擾亂社會秩序。2.恐怖事件類網絡謠言。指虛構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發公眾恐慌,影響社會穩定。3.捏造犯罪類網絡謠言。指捏造駭人聽聞的犯罪信息,引起公眾憤怒、恐懼等情緒,同時影響當事人的聲譽,擾亂正常生活秩序。4.食品安全類網絡謠言。指捏造或夸大某類食品或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引發公眾抵制,干擾正常生產經營秩序。5.個人事件類網絡謠言。指針對某些個人編造吸引眼球的虛假信息,侵害當事人隱私,并造成不良影響。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溫馨提醒: 公民發現個人合法權益因網絡謠言受到不法侵害時,要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發現網絡謠言違法犯罪線索時,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強對網絡謠言違法犯罪的普法宣傳,并依法嚴厲打擊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行為。
▍免責聲明:我們尊重原創。此內容整理自“濟南市公安局章丘區分局”。如有侵犯,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