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_60:} 2012年,那時候房租還很便宜,我在匯泉路服裝廠宿舍租了個房子,3室合租的,一室是一對情侶,一室是一個小伙子,都互相不認識。我的那一室是主臥室,連著陽臺,所以一般我出去后不鎖門,方便大家晾衣服。那一對情侶正常工作,另一個小伙子好像沒有固定工作。
我白天出去上班,偶爾項鏈不帶,就會放在桌子角落里,有天想帶的時候翻遍了所有的地方也沒有找到。那幾天小伙子好像經常在家,而巧的是,那幾天房東也過去過,是帶人看房,過了不久那對情侶就不租了,換了一對夫妻租住。不敢輕易的去懷疑,但是覺得家里有手腳不干凈的。
過了兩三個月之后,有一天下班回家,我把電動車停在配套房,電動車沒有拔鑰匙,第二天早上上班電動車就自己跑了,配套房的門好好的,沒有被撬的痕跡,報警后連去現場看看都沒有,就是入了個檔案,最后就不了了之了。而這幾天正好小伙子也不租房子了,我也是被這房子傷透了心,再也不愿在這里住了。
現在想想仍然透心涼,想想就疼得慌,好幾千塊錢就這樣被偷了,所以大家租房一定要長心眼,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定要鎖門,一定要鎖電動車。。。一定不要像我一樣:'(
章丘的福爾摩斯們順便可以分析分析,誰是小偷?這兩樣物品是一個人偷的嗎?困擾我多少年的懸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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