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區綠化環境規范治理,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山東省殯葬管理規定》《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對城區綠化帶內亂埋亂葬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圍 東至淄博界,西至章歷界,南至南外環,北至繡江路刁鎮高速路口區域。該區域內除南陵園公墓及經村居鎮街依法申請建設的村級公益性公墓外的亂埋亂葬墳墓。 二、清理時限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必須在11月18日之前全部自行清理完畢,逾期未遷走或未按要求清理的,將依法予以整治。 三、清理標準 對區域內亂埋亂葬清理整治工作,要堅持分類指導,以戶主自行遷移或者就地平整為主,確實不能遷走的,要按照有關要求,去除墳頭和石碑,清理地面建筑、硬化平臺等有關附屬物并平整土地,恢復原地貌。到期不遷或未平整的視為自動放棄,將按無主墳墓處理。 四、有關要求 對這次墳墓清理整治所涉及的明水、雙山、相公、繡惠、圣井、棗園、埠村等街道,以及外來在本區域內亂埋亂葬的,必須按照區委、區政府及通告的有關時限和標準要求,自行清理各類墳頭、墓碑及其地面附屬物等,確保區域內全部按時整治完畢。 特此通告。 濟南市章丘區園林局 濟南市章丘區民政局 2017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