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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17:05 上傳
當前,一些房東為了“簡化”租賃程序,對承租人身份信息和租房用途不聞不問,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可能會利用租賃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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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17:05 上傳
為進一步推進出租房屋、流動人口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排查各類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消除隱患,為轄區群眾營造安全、祥和的社會治安環境,同時為了大家的健康安全;近日,濟南市公安局章丘區公安分局依法強化出租房屋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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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17:05 上傳
在此希望轄區內流動人口、出租房屋和用工單位負責人能夠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出租房屋流動人口管理、疫情防控工作,警民攜手共同保護您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下一步,濟南市公安局章丘區分局將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全力消除各類盲點、漏洞和隱患,織密織嚴安全防控網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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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17:05 上傳
民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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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17:05 上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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