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區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進一步解決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問題,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我區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報名工作正式開始,報名要求通知如下:2025年2月10日-4月30日16時截止(節假日除外)。1、申請人(家庭)可到“章丘區政務服務大廳三樓東區C41窗口”領取《審核表》完成報名(地址:開先大道789號,可乘坐6路、11路公交車到政務大廳北門下車,或乘坐T1路公交車到政務大廳南門下車即是)。2、申請表下載地址:https://pan.baidu.com/s/1Vnb0Zxd_DUmXV-JXtJKSug?pwd=zfbz 提取碼: zfbz復制以上鏈接,輸入提取碼,打開百度網盤手機App或在電腦端進行下載,下載后雙面打印視為有效。第三步:進入愛山東APP后,將左上角 城市設置為濟南市;第四步:點擊屏幕搜索欄,輸入“公租 房一件事”,點擊下方【公租 房一件事】進入服務首頁,選擇實物配租—選擇章丘區即可進行線上申請辦理。(三)咨詢電話:0531-83213290,83239051。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戶籍(宅基地的除外)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和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在章丘無住房的單身人員;有工作單位(已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并已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截至申請之日仍有未執行合同期一年以上)、持有《濟南市居住證》且在章丘無住房的外來務工家庭或外來單身職工。 已拆遷享受最低套型面積標準待遇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以下住房認定為申請家庭或單身人員住房: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已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辦理預售備案的住房;通過繼承方式取得但未辦理析產手續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原有住房轉移或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住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而出售房產未滿3年的,經有關部門審核認定,可視為無住房);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1、申請家庭(個人)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及戶口本原件前往“章丘區政務服務大廳三樓東區C41窗口”領取《章丘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同時按要求準備相關申請材料;《審核表》填寫完整蓋章且相關申請材料齊全后在報名時間內一并交回“章丘區政務服務大廳三樓東區C41窗口”視為報名完成。2、報名時領取《章丘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未交回的、審核表及申請材料在報名時間截止后交回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取消報名資格。3、報名時間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報名家庭資格初審,初審工作由章丘區住建局住房保障組負責完成,審核合格的家庭(個人)進行公示,公示完成且無異議的申請家庭(個人)納入2025年第一批搖號分配范圍,搖號時間另行通知。1、根據《關于調整公共租賃住房基準租金標準的通知》章價發[2018]10號文件要求,我區公租房租金標準為8.5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積計收,根據住房的面積大小上下浮動約5%,具體租金標準由執收單位與承租人可按實際情況合同約定。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0.8元,保障標準(人均使用面積16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4元收取。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戶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區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標準為同地段、同標準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50%。具有章丘常住居民戶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免收物業費;城市低收入家庭物業費按合同約定標準的80%執行。本次報名結果,將在審核結束后于章丘區政府門戶網站及章丘區住建局公共租賃住房官方微信公眾號同步公示。1:章丘區政府官網:http://www.jnzq.gov.cn/。(一)本地戶口:1、申請人(家庭)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照片2張(請自行粘貼至申請表)。2、房屋信息查詢證明原件(新政務大廳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具)。3、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或“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原件。 (二)非本地戶口:1、申請人(家庭)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近期1寸照片2張(請自行粘貼至申請表)。2、房屋信息查詢證明原件(新政務大廳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具)。3、《濟南市居住證》。4、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5、“社會保險個人參保證明”原件。備注:(1)戶口本以家庭為單位復印首頁、索引頁、個人頁;(2) 婚姻狀況證明指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法院判決等;(3)開具“房屋信息查詢證明”時,請與不動產工作人員說明“保障性住房核實專用”。八、本次新申請報名通知中有其他未盡事宜或與文件規定相悖的,以文件規定內容為準。▍免責聲明:我們尊重原創。此內容整理自“濟南市章丘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如有侵犯,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