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
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宏飛與被執行人張景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張景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現申請執行人張宏飛提出懸賞執行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張景偉,男,1982年7月18日出生,漢族,住濟南市章丘區明水繡陽路5號,身份證號碼370181198207184411。 執行依據: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2011)歷城民商初字第806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借款本金103萬元及利息、違約金、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等。 懸賞金額: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張景偉可供執行的財產信息(本院已發現的被執行人未處分財產不屬于懸賞范圍)屬實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本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電話:0531-81905180、0531-81905146 聯系人:趙法官 聯系地址:濟南市歷城區二環東路3238號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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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 08:55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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