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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8-1 16:14
正文摘要:剛才有個男孩問葉子和女朋友交往半年,同居五個月,現在因為性格不合男方提出分手了,想把在她身上花的錢要回來,給她交的房租,買的禮物,倆人吃飯,逛街花的錢等等這些零碎的錢,雜七雜八花了6000多了。葉子覺得與 ... |
卻跟筋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大家評論的都是男方占了女方便宜 不應該要回錢 !但是同居這種事 雙方都是自愿的 是一種等價關系 同樣道理 相識是緣分 男方付出了金錢也是自愿的 現在分手了 就不要為這點付出計較了 男人 大度點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我認識三個月?;?萬多該不該要回來。女孩還對我非常不重視的哪一種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這哥們后半輩子是不想找媳婦了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你睡人家不要錢嗎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男人,爺們,漢子......,*人不?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要臉嗎? 我這個才處了六個月搭上七八萬的都不說啥。真好意思要 來自: iPhone客戶端 |
一個月20次。6個月=120次 6000~120=50塊。哥們太便宜了,你是包月。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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