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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4-6-21 06:47
正文摘要:小美和男友去金店買結婚用的首飾,小美試戴足金手鐲輕捏后發生變形,店家要求賠償,小美能賠償嗎?答:應當賠償,行為人過錯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這屬于侵權責任。有法律問題可以聯系我16782261777。 ... |
非也! 店家已經涉嫌“碰瓷” “訛人” “敲詐勒索” 理由1,小美試戴足金手鐲輕捏后發生變形。顯然店家要求賠償不合理不合法,關鍵詞“試戴” “輕捏”。如果顧客購買后日常使用中是不是會經常遇到磕磕碰碰,請問店家怎么保證售后? 理由2,農村有句俗語“你家不掛幡誰知道你家死人”。既然店家開店既然允許顧客試戴,顧客就有進入店鋪自由就有試戴的權利,因店家的商品問題以及店家服務態度問題,對顧客造成了不好的購物體驗而影響了心情 和有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顧客作為消費者有權起訴商家。 在彈性限度內 法律的伸長與縮短與法官的個人主觀成正比,與人情案關系案成正比 歡迎留言 來自: Android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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