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章丘政府網站上發布了《關于繼續執行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 》。《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章價發(2021)4號)執行期滿。經研究,決定原收費標準執行期限延長一年,現通知如下:一、財政撥款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為示范類幼兒園400元/生.月,一類幼兒園300元/生.月,二類幼兒園260元/生,月,三類幼兒園220元/生.月。二、財政補貼和經費自理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財政補貼的公辦幼兒園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最高幅度不得超過20%;經費自理的公辦幼兒園,最高幅度不得超過30%。三、省級十佳幼兒園可在現行保教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5%,市級十佳幼兒園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四、規范幼兒園收費等其他事項按照濟發改字(2019)90號文件執行。五、本通知自2021年8月4日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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