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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5 09:04 上傳
網友留言: 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章丘區繡惠街道的拆遷戶,我家于2018年6月份拆遷至今已經快6年了,2022年繡惠街道下通知,著急住房的安置戶,可以選擇異地統籌,我選擇了明水街道明瀾書香小區。2024年4月17號下午我接通知去繡惠街道辦理結算。因房屋面積大于國家規定的誤差比3%,兩套房子分別達到了5.3875%和5.25%房屋差價比預算多了6萬6千元。差價一時難以湊齊,于5月6日湊齊差價款,并于當天全部交齊。5月7日下午去明瀾書香小區南區,章丘金*物業辦理安置房入住手續,物業告知我物業費統一從2024年4月15日開始算起。明水街道的安置戶是2024年3月25日-4月3日辦理結算,物業費由4月15日算起是合理的,同樣是安置戶我們也應該在2024年3月25-4月3日收到結算通知,既然延期通知我們辦理結算,物業費也應該延期。望領導在百忙之中抽時間關注此事。 官方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濟南章丘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明瀾書香為安置房小區,交房分為集中交付與統籌交付。物業費收取時間為自街道通知交房之日起,經核實您通知交付日期為4月16日,結算日期為4月17日,物業費應該從4月17日開始繳納。 您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結算房款差價,導致5月6日繳納房款差價后,于5月7日向物業申請辦理交房手續。經與街道核實您的情況,由街道出具相關證明,物業費從5月1日開始收取,您認可表示滿意。經與您溝通,您已于5月11日辦理完交房手續。 ▍免責聲明:我們尊重原創。此內容整理自“人民網”。如有侵犯,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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