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五號樓的業主,今年是我們第一年供暖,本來挺高興,但為啥頭兩期的業主按居住面積收費,而我們第三期的業主要按建筑面積收費...而且玉蘭花園的公攤面積太大了,有20%多,這樣我們家一年得多交六,七百吶!”
玉蘭花園第三期包括2、3、4、5以及9號樓,去年因入住率不夠,沒能達到供暖要求所以沒有供暖。今年已達到供暖要求,但收費標準卻發生了變化,很多業主認為本來都住在一個小區里,一、二期房子的暖氣費按照居住面積收取,到了第三期房子要供暖的時候本該也按居住面積收取暖氣費,物業卻給出要按建筑面積收取暖氣費的標準,很多業主認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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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15:47 上傳
對于業主提出的問題,物業怎么回應的?“從一開始我們問物業,他們就沒有給過我們明確的答復...”業主李先生說:“我們也去過信訪部門,他們說給聯系供暖部門詢問情況,讓我們等著...”
眼看冬天就要來了,供暖的時間馬上就要到了,可玉蘭花園三期的業主們卻因供暖費收取標準不一致無法上交而焦急的等待,在這里我希望小區物業及有關部門能為廣大業主提出合理的解決辦法,光靠業主單方出面解決不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