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法院 懸賞執行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濟南章丘三建弘信建筑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趙本玲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趙本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濟南章丘三建弘信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懸賞執行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趙本玲,男,1984年5月21日出生,漢族,居民,住濟南市章丘區明水山泉路正大明泉花園小區8號樓2單元3樓西戶。
執行案號:(2023)魯0114執6739號。
執行依據:(2023)魯0114民初5718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1111441.88元及遲延履行利息。
懸賞金額:1、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趙本玲可供執行財產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財產線索)屬實并本案執行標的全部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2、凡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趙本玲實際居住場所,并法院能在該場所找到被執行人的,對舉報人給予2000元獎勵。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本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聯系電話:0531-81655570
聯系人:石法官、苗警官
2024年6月28日 ▍免責聲明:我們尊重原創。此內容整理自“章丘法院”。如有侵犯,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