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依法打擊網絡謠言,2024年,公安部網安局部署了為期一年的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濟南公安機關迅速行動,以打開路、以打促治,依法嚴厲打擊惡意編造、傳播網絡謠言人員,有力凈化了全市網絡社會環境。 一、案件回顧 案例1:2024年3月,濟南一網民為博取流量,制造“濟南發生地震”的謠言信息,通過抖音賬號發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濟南公安依法對制造謠言違法人員鐘某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2:2024年5月,濟南一網民聽信“濟南一銀行要倒閉”的謠言,通過微信群進行傳播散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濟南公安依法對傳播謠言違法人員藏某作出行政處罰。 二、法律依據 01|行政違法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02|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以案釋法 通過微信、抖音、微博等網絡平臺,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等的目的,編造虛假信息,制造、傳播謠言的行為,均屬于違法行為。 四、公安提醒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對利用互聯網發布不實信息言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理。對于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請廣大網民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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