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2015年10月21日,章丘市普集鎮上皋村發現不明人員在廢棄明皋二號副井內非法傾倒廢液,導致環境污染事件。上皋村廢棄明皋二號副井位于濟南市章丘區普集街道上皋村東南200m處,102省道以南1.6 km,309國道以北1.7 km,章丘市東北5.8km,普集街道辦西南4 km(E117.6000 N36.6892)。事故井直徑約3 m,深度約75 m。根據山東省分析測試中心對于傾倒的廢液采樣結果顯示,山東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東萬達有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廢液呈強酸性(pH<0);山東金誠石化集團廢液呈強堿性(pH>14)。2015年10月23日,由于在事故井周邊5個自備井內監測出萘、1-甲基萘、2-甲基萘、鄰苯二甲酸二甲酯等微量有機物,為了減少污染物的影響,章丘政府委托山東省地礦工程勘察院進行事故井四周100m范圍內采用地下帷幕注漿,形成“水泥土巖防滲墻系統”,以隔離污染源,防止污染物進一步擴散,2016年6月15日應急處置注漿工程已經完成工程施工,污染物影響范圍得到有效控制。章丘區政府委托山東省地礦工程勘察院于2015年10月28日至在事故井四周100 m范圍內形成了混凝土地下連續墻以阻斷污染物遷移。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場地內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超風險情況,需啟動修復工作。本項目修復工程主要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巷道內氣體和污染事故井中的固廢。 二、整治牽頭單位和資金保障章丘區普集街道上皋村污染場地修復工作具體由章丘區環保局負責具體實施,責任人為馬永躍。由山東金誠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東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山東萬達有機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肇事單位為上皋村污染場地修復治理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確保整治工作按照時間節點順利進行。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時限(一)根據環境管理要求,章丘區環境保護局具體負責上皋村污染場地修復治理,對整治方案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并及時將治理情況信息上報向社會公開;將屬地環境管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計劃,建立完善的日常環境管理工作制度。 (二)本項目修復工程主要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巷道內氣體和污染事故井中的固廢。1、污染土壤修復方案 場地土壤中的目標污染物是苯胺。土壤有機污染區域集中在事故井西北側,修復面積為352m2,污染深度-2m-0,修復土方量為704m3。土壤修復目標值5.92mg/kg。 采用異位化學氧化技術對本場地污染土壤進行修復,擬選用活化過硫酸鈉作為氧化劑。污染土壤修復工程包括:土壤清運,預處理,藥劑與土壤拌合,養護等工序。 (1)土壤清運 本項目涉及的表層土壤開挖深度較淺,土層地質較穩定。遵循分層開挖原則,采用自然放坡的方式組織基坑清挖,根據污染區域邊界掛點放線范圍,清理深度范圍為地表(以0m計)至地下2m,以100cm/層組織清挖。根據污染區分布和施工要求,現場建臨時道路,道路寬度設計為6m寬,保證容許2輛運輸車輛并行通過。 (2)預處理 使用芬蘭ALLU破碎篩分斗,篩除建筑垃圾及其它雜物,將污染土破碎至直徑5cm以下。 (3)藥劑拌合 通過ALLU斗多次攪拌將修復藥劑與污染土壤充分混合,使修復藥劑與目標污染物充分接觸,再根據穩定化藥劑反應的含水率要求,添加確定量的水,以保證化學氧化反應的順利進行。 (4)養護 經加藥初步拌合后的土壤,短駁至養護區,堆置程梯形體長條垛,并對垛體覆膜,保持對土壤含水率的監測,適時補水,將土壤含水率維持在30%左右。 修復工期計劃為45d。 2、事故井內固廢 事故井內直徑約3 m,深度約75 m,需清理固廢約為700m3。 事故井固廢處理工程包括:固廢臨時貯存,廂式密閉修復車間,預處理(破碎與篩分),固廢蒸汽強化洗脫,對開挖出來的固廢進行處理,處理達標的固廢進行填埋或資源化利用的方式進行處置。 考慮到本場地主要污染物為二氯甲烷等揮發性污染物,且地下水及巷道氣體整體采用蒸汽強化多相抽提工藝,本項目擬采用蒸汽強化洗脫技術處理事故井固體廢物,通過蒸汽注入可以強化氯代溶劑等揮發性污染物的脫附,同時冷凝產生的高溫水可以強化介質上吸附的污染物溶解,形成二次淋洗效應,對其他潛在的有機或無機污染物均有脫除效果。由于固體廢物上的污染組分尚不完全確定,可能存在不易揮發且吸附性很好的污染物,因此擬對于處理后局部仍然難以達標的介質,采用局部化學氧化深度處理。 事故井固體廢棄物的清理計劃工期為65天。 3、地下水和巷道內氣體 地下水、巷道氣體及其他污染介質采用蒸汽強化多相抽提技術,輔以淋洗技術進行聯合進行修復。 整個帷幕灌漿范圍內的地下水都超過修復目標值,地下水修復面積約為13300m2。場地巷道層大部分為采空區,根據物探結果以及現場鉆井記錄分析,巷道層高約2米,若地下巷道層全部為采空區且充滿水,需修復的地下水量為26600m3,包含巖層裂隙水。 巷道氣體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巷道層氣體和鉆孔內氣體,巷道層氣體體積根據地下水的體積估算方法,帷幕灌漿范圍內巷道層基本為采空區,面積為14000m2,巷道層高約2m,氣體體積預計為28000m3。鉆井平均深度為99.4m,鉆井孔徑為30cm,計算出鉆孔內氣體體積為154.50m3,總計28154.50m3。 地下水修復目標值:二氯甲烷2.84E-02mg/l、N-亞硝基二正丙胺1.56E-05 mg/l。 巷道內氣體修復目標值二氯甲烷100 mg/l,1,2二氯乙烷2.8 mg/l。 本項目擬采用原位熱處理技術主修復技術,嚴格控制修復過程造成地下水、空氣的二次污染。 本項目根據實際情況,擬部分采用注入含表面活性劑的溶液,增效洗脫有機污染物,提高蒸汽注入強化多相抽提的修復效率。淋溶工藝關鍵參數在于表面活性劑選擇與用量,本項目擬采用SDBS(十二烷基苯磺酸鈉)和吐溫80,濃度約為2%,根據施工現場優化藥劑比例。 由于目前缺乏本場地的詳細水文地質資料和污染數據,根據本司掌握的場地相關資料和類似項目經驗,設計本項目多相抽提井采用雙泵系統,地面設置真空泵、井底設置沉水泵。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根據污染物的物理性質,本場地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法對巷道廢氣進行處理。 本項目廢水處理系統主要由收集池及事故池、氣浮系統、芬頓系統、沉淀池、砂濾及活性炭吸附系統、污水在線監測系統、加藥系統和污泥壓濾系統組成。氣浮反應器和兩級高效活性炭吸附反應器主要是通過采購成套設備進行組合。 本項目同時存在地下水、巷道空氣、煤層附著污染物(推測可能存在油相污染物)污染,附著污染物(或油相)是地下水、巷道空氣的污染來源,三相存在相互遷移轉化過程,單一處理地下水、巷道空氣,無法根本解決污染問題。治理方案采用蒸汽強化多相抽提技術,輔以淋溶技術,對地下水、巷道氣體及污染物聯合進行修復。高溫蒸汽注入,能促進污染源的流動與析出,加速揮發性有機物VOCs擴散到空氣中,部分輔以增效淋溶,加快污染源淋溶到液體中,最后通過多相抽提工藝,將地下水、巷道空氣、油相(可能存在)抽出地面進行集中處理,達到凈化修復區域的目的。 巷道水、氣采用蒸汽強化多相抽提施工計劃工期為315天。 (三)主要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現場建設微負壓鋼結構膜大棚,配備廢水、廢氣處理系統,作為污染土壤、固廢的處理車間。 事故井采取上部鋪管強制抽風,巷道抽負壓,井口空氣形成向下流動。 利用補充勘探井點制作注入井和抽提井,蒸汽強化多相抽提運行過程中地下空間形成密閉狀態。 制定了詳細的噪聲、廢氣、廢水、固廢二次污染防治方案。 (四)工程質量保證與環境管理施工方有豐富的水文地質勘察和土壤地下水修復工程施工經驗和嚴格的工程管理體系,對于修復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和質量問題能第一時間響應并制定解決方案。施工過程中,各工段均安排專人負責推進,根據進度計劃,制定詳細的周工作計劃,每日項目經理及各工段負責人在施工現場召開協調會,保證工期,建立修復自檢制度,對修復后土壤及地下水進行多次即時自檢與定期抽檢,保證一次性通過驗收。 針對廢棄井中固體廢棄物開挖過程環境污染影響來源、地塊周圍環境情況以及周圍環境敏感點情況,制定相應的二次污染防止措施,避免施工造成不良影響。設置專用的修復車間用于土壤及井中廢棄物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修復過程中的揮發風險。為降低固體廢棄物清挖和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和有害氣體污染,在廢棄井口配備大功率抽風設備和氣味抑制。 井內固廢的清挖:固廢的清挖工作主體上由地礦院實施,其具有地質勘查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甲級勘查單位,參與了本項目前期的應急處置及場地調查工作,并對本項目場地的地質情況熟悉掌握,實施過程中我方負責落實安全環保技術措施,保證清挖工作的順利、安全、高效展開。針對不同污染介質、不同污染類型及污染濃度制定針對性的組合修復工藝,分類集中處置。 機井內固廢可能截留的污染物存在擴散風險,且根據目前資料,其具體組成尚不完全掌握,施工過程中將采用氣體收集、人員防護、環境監測等技術措施保證施工過程對環境的安全;鑒于固體廢物可能存在大型、堅硬巖石固體,清挖出來的固廢統一密閉存放于修復車間內待處理。 通過組織實施本方案,章丘區環境保護局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既定的任務目標,持續深入開展普集街道上皋村污染場地修復治理工作,確保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 本文來源:章丘人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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